通知
北京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卖方操作界面增加“技术内容简要说明”和“可公开信息”等两个部分,前者所有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及大额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合同均需填写,后者所有大合同均需填写
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0.1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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